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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抵押贷款?!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的4人今天受审
今天上午,临安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叶某某等4人敲诈勒索、诈骗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
2016年以来,叶某某纠集韩某某、袁某某、曹某某等3人,以及已判刑的刘某某、朱某某等1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开办公司的名义,有组织地从事非法高利放贷业务,形成以叶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以“动车抵押贷款”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通过让被害人签订金额明显高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合同来虚增借贷金额,后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强行扣押被害人车辆,从而逼迫被害人支付违约金、拖车费以及虚高的合同借款金额等,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活动27起,涉案金额140余万元,已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认为
叶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事先预谋、分工,通过威胁、胁迫等手段敲诈他人财物,其中叶某某、袁某某数额特别巨大,韩某某、曹某某数额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叶某某、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讯问被告人,有针对性地出示相关证据、进行答辩,当庭发表了公诉意见,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因案情复杂、影响较大,法院将择期宣判。